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66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 85%的情形,已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 次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 起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如再次触 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的期间从 2025 年 1 月 16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 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星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换 公 司 债 券 , 每 张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止(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龙星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起由 6.13 元/股 调整为 6.01 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6.01 元/股的 85%(即 5.11 元/股) 的情形,已触发“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 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龙 星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 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1 月 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龙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